龙湾区消费者协会 龙湾区人事劳动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,经人事部门同意,龙湾区消费者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: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德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德原则。
二、招聘岗位:龙湾区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全额编制工作人员1名。
三、招聘条件: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3、具有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;
4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(即1978年1月 1 日以后出生);
5、温州市区户籍(鹿城、龙湾、瓯海);
6、具有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(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亦可);
7、具有企业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。
四、报名和资格审查:
1、报名时间:2008年1月31日(星期四)上午9时-11时,下午14时-16时30分;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。
2、报名地点:龙湾区状元镇中华路106号2楼201室(龙湾工商分局人事教育科)。联系电话:86351762。
3、报名要求:报考者需提供户口薄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或学位证书)、工作经历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、计划生育证明(限已婚者,提供有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)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,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,现场填写报名表,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。
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保证真实,如材料不齐或者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考录资格。
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指标比例不足3:1的,由区人事劳动局和招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。
五、考试
考试分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内容为《申论》,满分为100分。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%。
笔试后,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岗位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,如遇后一名同分者,则并列为面试对象。
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,面试满分为100分,60分为合格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%
六、聘用
根据考试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照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,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,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。
体检和考察合格者,按照岗位匹配性确定聘用人员。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并签订《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》。
七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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