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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征兵政策出现新变化 以应届毕业生为主

[ 来源:转载 | 作者:佚名 | 时间:2008-8-11 15:19:28 | 收藏本文 ]
  

记者从山东省征兵办公室获悉,今年士兵征集对象主体将从农村青年、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,其年龄要求和视力标准也将适当放宽。

调整后的征集对象包括本科、高职高专、普通高中、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;上述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,参加实习,2009年毕业的,今年征兵开始时如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毕业证书,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,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。应届毕业生、经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体格目测、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,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,由院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院校组织填写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,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进行鉴定,县级兵役机关对是否确定学生本人为预征对象填写结论意见,填写完成后发给学生本人,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。

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,本人持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,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,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,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,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,应将户口迁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报名;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并办理入学手续,当年选择参军入伍的,在高校所在地报名;同等条件下,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、考军校、学技术等方面优先。

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的安置政策也进行了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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